团体标准:智能交通系统 LCD 可变信息标志技术要求

本文件规定了以矩阵液晶显示屏(LCDC)为成像单元的可变信息标志(VMS)的术语和定义,功能与性能要求,试验与评测方法,产品性能一致性评监与查证,分类与指称,标志、标签和包装以及产品信息等。

本文件规定了以矩阵液晶显示屏(LCDC)为成像单元的可变信息标志(VMS)的术语和定义,功能与性能要求,试验与评测方法,产品性能一致性评监与查证,分类与指称,标志、标签和包装以及产品信息等。

本文件适用于智能交通系统(ITS)为主要用途的,为提供信息、诱导、警告和/或交通方向的移动式、临时性和永久安装式可变信息标志及其设计、制造、贸易、运行和维护,如高速公路及其收费站和服务区、停车场、交通枢纽、景区等可变信息标志,电子公交站牌,智慧多功能杆等,其他应用场景可参照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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